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经费来源
汽车管理员1名,纳入自收自支编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广州市城镇(不含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常住户口公民;
2. 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5.持有A类驾驶证;
6.具有4年以上驾驶经验;
7.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1日。
3.报名地点: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403室政工科。
4.报名手续: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如实准确填写《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予以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
考试包括实际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
(一)实际技能操作考试
1.实际技能操作主要测评报考者驾驶车辆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技术操作问题上的能力及熟悉市区道路情况等。
2.考试时间。12月12日。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12月12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实际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5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5倍(不含5倍)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凡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分别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 83192145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403室政工科
邮编:510030
监督举报电话:8317276
监督举报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0楼纪委监察室
邮编:510030